自颁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便成为侨界人士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从简单的一纸行文,到全方位系统化的保护网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20年的贯彻实施进程中,提纲挈领的架构了一个庞大的为侨维权体系,为归侨侨眷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因此极大提升了海内外侨界对在中国兴建公益事业的信心与积极性,成功促成了一大批侨捐项目。与此同时,针对侨捐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国的涉侨机构也不断完善维护侨益的方式,坚持将贯彻侨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形式,力促侨法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侨捐事业的顺利发展。
侨法体系日益健全 成就中国侨捐事业硕果累累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中国第一部有关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专门法律。20年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级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一批与《侨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国已经有百余部相关文件,以《侨法》为主体的侨务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有效的保障了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侨捐项目向中国的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在立法层面上对侨捐事业加强了监管力度,《侨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减少了早前曾出现的“随意挪用侨捐”、“侵吞侨捐”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海内外侨界人士对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得到了更为严谨的保障。热爱家乡、回馈桑梓是广大侨胞的优良传统,有了《侨法》的保驾护航,海内外侨界人士对捐赠事业信心倍增,中国所获得的侨捐资金也得以在近20年内呈现出跨越式发展。
中国侨联主席林军于日前撰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国内公益事业的总额已达700亿元人民币。特别是在中国遭受1998年南方特大洪涝灾害、2008年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以及2010年玉树地震灾害后,广大海内外侨胞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充分彰显了同胞间的手足之情。
侨法维权注重全程监管侨捐流向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
在《侨法》颁布实施的20年中,对侨捐的各项保护也日益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各项侨法的实施细则,更加凸显了对捐赠人意愿的尊重。不仅如此,各级涉侨机构在引进侨捐项目时,也不再仅限于将目光集中在“吸引侨捐”这个环节上,而是更加注重侨捐在“使用过程”中的全程监管。
切实把海内外侨界群众的爱心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大力维护广大侨胞在捐赠、投资、合作方面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帮扶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制度,已成为现阶段侨务机构在加强侨捐监管工作上的重要目标。侨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与尊重,也是侨法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
以广东省揭阳市为例,当地各级侨务部门均十分重视侨捐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不仅认真做好侨捐项目的引进、数据录入以及侨捐项目的确认工作,还确保做好侨捐项目使用情况的调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让侨捐项目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不断创新保护侨捐方式 侨法催生特色侨务工作品牌
随着侨法实施工作的不断深入,为了充分发挥侨捐资源的效能,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中国各级侨务机构纷纷将侨法与实际工作内容紧密结合,推出各具特色的侨务工作品牌,以期吸引更多侨捐资源,并将分散的侨捐集中起来合理配置。这些侨务工作品牌为侨界人士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捐赠渠道,也有利于侨捐资金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
“侨爱工程”是中国国务院侨办为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关注民生、扶危济困、回馈社会、奉献爱心,以及参与、支持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而搭建的平台和桥梁。目前已经开展了抗雪救灾温暖行动、万侨助万村、抗震救灾温暖行动、送温暖医疗队和侨爱助学计划等一系列活动,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中国侨联则提出了以组织捐建百所侨心学校,资助千个科教项目,万名优秀贫困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侨心工程”。 该项目成立10年来,已在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直接组织捐建了近500所侨爱心学校,汶川地震发生后,该项目1年内为灾区援建29所侨爱心小学,还联动各级侨联组织援建侨爱心学校,累计2000余所。
此外,各级地方侨务机构也纷纷加大侨捐保障力度,在《侨法》总纲领下制定特色举措,维护侨捐事业。江西婺源县外侨办建立和完善了全县“捐赠项目资料库”,为吸引项目捐赠和资金援助提供详尽的资料。对华侨华人捐赠项目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跟踪服务,做好使用管理,切实保护好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威海市侨办则采取“侨帮侨”形式扶贫帮困,并积极开展“侨侨联合”建设新农村活动等,均取得良好成效,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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